据宁夏广电新闻中心,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围绕生育、养育、托育、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健全我区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措施》提出,将落实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统一提高基本医保住院分娩待遇保障标准,推动实现“零门槛”报销和医保目录内费用100%报销;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发放生育津贴;对纳入医保的产前检查项目,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75%和60%。同时,要保障生育休假权益,强化产假(含生育奖励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监督,推动将保障生育休假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加大女职工孕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权益保障检查力度,依法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利。
举报 相关阅读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中央财政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可根据财力适当提标,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1126 昨天 17:18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1210 昨天 17:10通知提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
150 07-14 19:45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
114 07-08 15:41我国拟立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7 06-24 09:52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实盘股票杠杆平台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